还有5个月就要退休了,可以说是掐着指头日日数啊,真的是好期待,好期待。本人94年初的时候在第一个单位入职,当时是临时工身份,在10月份的时候,有一批转合同工名额,但是第一个单位名额有限,于是领导也算做了件好事帮忙从别的单位要的转合同工名额,就和其他部分同事一起用别的单位的名额转了合同制,后来又将我们这批人的关系从第二个单位转回到第一个单位。
3临时工期间是否算工龄或视同缴费年限,还要看这名临时工,后来是否转为本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如果没转为本企业合同制工人,只是在该企业以临时工身份工作了一段时间就离开了该企业的,这样的临时工工作年限,是不能算工龄,也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的。
律师解答现在没有临时工的说法,一般指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缴费年限一样。但1986年9月前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1986年10月以后从事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计算缴费年限。
看了这个问题的讨论,基本上都没答到点子上,关于“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其实问的是统账结合前的工龄,也就是开始执行社保缴费,有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员工的工龄问题,这段工龄也称之为“视同缴费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