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未经伤残鉴定就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这可能会导致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与法定的赔偿金额差距过大。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能否请求撤销?宜兴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相关案件,支持原告诉请,有力维护了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我的工伤赔偿已经全部收到了!”4月7日,接到12351四川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工会服务座席的回访电话,职工李先生激动地向工作人员反馈了这一好消息。难题终得化解,他在电话里言辞恳切地说:“感谢工会在这个过程中提供的帮助,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和认真态度让我深切感受到了工会的关怀!
以为只是皮外伤,签协议拿了千元赔偿,不料伤势和治疗费却远超预期……近年来,涉及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案件明显上升,多起法院判决显示,交通事故伤者若在未充分了解自身伤情(尤其是潜在伤残风险)的情况下签订“放弃后续索赔”的赔偿协议,可能构成法律上的“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困境,或者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下,与对方当事人实施的对自己明显有重大利益而使对方明显不利的民事法律行为。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显失公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原调解协议无效,保险公司补偿原告应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