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多有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用于约束员工,譬如:迟到两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未保持办公桌面清洁罚款50元等等,但规章制度虽然属于企业内部规范,内容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程序也应当满足必要的条件,否则即便有规章制度也可能发生规章制度无效或其他赔偿的法律后果。
据7月13日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涉事企业称员工余某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凳子上睡觉,被商场人员投诉;其管理的门店曾在营业时间关闭,违反商场制度,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场地,产生严重损失。
一起因企业“家规”引发的劳动争议在法院内部展开热烈讨论,最终法院判定应审慎审查企业规章制度并综合考量——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大多依据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家规”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关键。
据7月13日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涉事企业称员工余某在工作时间、店内有顾客时坐于收银台凳子上睡觉,被商场人员投诉;其管理的门店曾在营业时间关闭,违反商场制度,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租赁该场地,产生严重损失。
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评论员 吴迪期待现实中的一个个典型案例能够凝聚起更广泛的共识:企业与劳动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人性化管理是企业的一种“长线投资”,也是一笔隐性财富,制度人性化有利于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进而让“人心齐,泰山移”越来越多地照进现实。
原标题:拒绝到异地“继续培训”,员工被开除状告公司(引题)公司规章制度,谁“说了算 ”?(主题)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文 杨希/漫画公司规章制度很多,其中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谁“说了算”?未经民主议定程序制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单位规章制度有效吗?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通化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规章制度管理质效,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一是规范制度发布流程,严格履行制度计划备案,合法合规性审核,提请决策会议审议,发布公司文件,制度文本备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