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之前说的德国、美国和日本的军饷后,今天来看看二战时期我国士兵一个月的军饷吧,和大家印象中民国时期都是大洋的货币不同,今天我们主要以法币为基础进行计算,因为大洋实际上在1936年就禁止流通了,国民政府发行了法币,约定1法币=1大洋的兑换,然而是时候,那时候银价上涨,大洋的本身价值可是不低的。
到了古田会议,更是明确了人民军队不再实行军饷制,而是用供给制,在部队中取消军官的特权,规定军官不得打骂士兵,官兵在政治上平等,官兵同样是三至五分钱的伙食费标准,同穿粗布衣,同吃红米饭,同住茅草房,人人都是革命队伍的主人。
“同志们,这个月的工资津贴今天就能发放到大家手中了,请大家利用自由活动时间查看自己的到账情况。”月初发放工资是战友们最快乐的时候,有的战友购置了新衣服,有的战友购置了新书籍,还有的战友则把钱存了起来,但是也有一些战友总是感觉自己的工资不够用,甚至还有的战友存在借钱的现象······。
人民解放军在我们心里的地位还是很高的,因为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人民解放军。而且,每次人民解放军干着最苦最累的活,累了就席地休息,还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群众想要给解放军送点什么,还全靠“扔进车里”。
1955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年份。这一年,在全军范围内实行了义务兵役制、薪金制、军衔制和勋章奖章制度,史称“四大制度”。其中,薪金制作为军人的基本待遇制度一直沿用至今。在革命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我军长期实行供给制,干部、战士物质待遇水平很低。
婚姻不光是人生大事,也可以折射出时代的变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们价值观的变化。有人总结过不同时代特征下女性婚恋观念的谚语,简单概括就是,“五十年代爱英雄,六十年代爱贫农,七十年代爱文凭,八十年代爱经营,九十年代爱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