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118种情形作者:徐忠兴转自:法学45度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指在法定情形下,将通常应由提出事实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相对方,由相对方对否定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相对方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该
【规则描述】《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起诉阶段,原告举证证明的主要内容是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的条件,举证证明的目的是通过适当举证,证明原告所主张请求权的基础事实、具有诉的利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诉讼当事人明确且具备相应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所提诉讼属于受案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以此达到诉讼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从而产生诉讼系属的法律效果。
很多经历过官司的朋友应该都听说过这句话“谁主张,谁举证”!但有些举证是由对方举证的!当事人千万别踩这个“坑”!什么意思呢?通俗讲就是如果我告你,我就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如果我拿不出相应证据证明,法官就可能因为我证据不足而不能获得支持,这类诉讼主要包含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