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时期,为了解决政委和军事主官谁有最后决定权的问题,特别明确规定政委与同级军事指挥员有争执时,政委有停止军事指挥员命令之权力”,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委有最后决定权的来历。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后,起初一段时间是不设政委的,由政训处主任代行政委的职责。
近现代陆军参谋制度是德军首创,于我国而言属于舶来品,我国的军队先后师从德国、日本、苏联。到红军时期我军基本形成了“军事主官+政委+参谋长”的模式,一般普遍认为参谋长是军中仅次于军事主官和政委的三号首长。
1955年,新中国军区改革6大军区改为了12大军区。南京军区正是在这一年成立的,首任司令员是许世友。到了60年代中期,南京军区有一件事还是挺特别的,许世友还是担任司令员,而当时的军区政委却多达7位。其实,设置好几个政委都不算啥稀罕事儿,这在解放战争期间其实就已经有了。
看过《亮剑》的人相信对剧中八路军“政委”一职印象十分深刻,从我党建立之初到新中国成立后,对于部队的管理和使用都要有专门负责政工的同志兼任协助管理,营连排以下叫指导员,团级以上则叫政委,这个贯穿了我党几十年的光荣传统最早要追溯到苏联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