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指导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深入调研总结的基础上,3月23日,青岛市民政局编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指引》,系统介绍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的内容和操作办法,为捐赠活动提供全面指引。
尊敬的捐赠人:感谢您对云南省红十字会公益项目的关注和捐赠,为做好捐赠票据的开具工作,我们温馨提示如下:每一个捐赠人都享有申请捐赠票据的权利,通过腾讯平台向云南省红十字会公益项目捐款的爱心人士都可以在腾讯平台自主申请捐赠票据。
为了更好地指导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深入调研总结的基础上,3月23日,青岛市民政局编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指引》,系统介绍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的内容和操作办法,为捐赠活动提供全面指引。
5月12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将继续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慈善捐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等服务。合理安排捐赠款物拨付进度,不允许长时间积压。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5月14日,民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巩固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指导督促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慈善捐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等服务,更好发挥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
捐赠业务的涉税处理一直是个难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诸多爱心企业积极行动捐款捐物,为抗击疫情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正确的涉税处理,让爱心企业真正享受到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更加显得重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民政部门倡导和动员下,广大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踊跃捐款捐物,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广泛动员募捐、开展慈善活动,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为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力量。
《并非如此》连载六:以问说法之捐赠和慈善财产第三章 关于捐赠一、房屋使用权能否捐赠?《慈善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七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受赠的财产及其增值为社会公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