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出台《阜阳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办法》,明确征收安置对象、如何计算有效面积、补偿安置标准等,进一步规范征收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土地的农村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办法》明确,征收安置对象为被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由于全省在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安置措施、补偿标准等方面无统一规定,因征地补偿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频发,为改变这种现状,6月27日,安徽省司法厅公示了《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7月26日前公众均可提意见。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卫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开展具体的征收工作之前,需要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需要给予合理、公平的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