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在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看到,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秋学期开始,适当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8月2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就《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0日。
幼儿园收费牵动所有家长的心。3月3日起,我市对市内五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及高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和建议,17日,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
中国发展网 李倩、记者殷晓旭报道 为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维护幼儿园和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更好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山东省济宁市发展改革委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收费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调整收费标准程序、退费及资助报销、明码标价及收费公示等六个方面内容,文件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按类定级收费,依据办园类型、地区差异制定限高标准收费。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
南都讯 记者杨晓彤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995元,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23元。
4月3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