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讯 记者 封满楼青岛市今天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青政字〔2015〕40号),根据《山东省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5〕39号)规定,青岛市自2015年3月1日起,驻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用人单
5月17日,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促进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招聘市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
青岛新闻网5月25日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6〕117号),调整全省最低标准。根据省有关规定,青岛第15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六区1710元/月,四市1550元/月。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4年10月1日)数据显示,月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上海最高,为2690元,居全国首位;江苏省、浙江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并列第二;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20元。吉林、湖南、云南等地有所上调。
日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了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青岛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
晚报讯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昨日起,山东省连续第六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地区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三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平均增幅达到了7.41%。
青报君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改善青岛市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让困难群众共享全市改革发展成果,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提高青岛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原标题:市北:“花式”促就业 “贴身”送岗位随着春季求职高峰期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关键期的到来,市北区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提前谋划,主动“走出去”,通过实施跨省招聘、定向招聘、推广公益岗位等措施,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全区高质量充分就业,以实现“新增就业4万人”的区办实事目标。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2024年度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信息已发布,新增发布12个数字职业工资价位,为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了信息参考。截至6月底,全国共有8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7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6月28日,青报君自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1年7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