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市民赵女士想用公积金直付购房,想了解最新的公积金购房政策,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人员。【回应】12月25日,张家口市又发布《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将惠民政策实实在在落实到位。
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新规未婚新职工贷款额度提高,公积金贷款成本降低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雪威 通讯员邵俊琴)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贷款需求、简化贷款程序,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出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和省、市相关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推出新政策具体如下:一、2022年6月1日以后,职工及配偶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全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发〔2024〕10号)要求,我中心全面落实租购衔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进行了优化。
来源:张家口日报 2024年12月18日起,在张家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经申请人授权,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售房企业收款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作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资金。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已经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一、降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近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的解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及购房提取首付比例由20%调整为15%一、出台背景和依据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属性,结合本地实际,对现行政策进行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