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军官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尉官“最低任职年限”做出了调整,由原来的少尉、中尉、上尉分别对应2年、3年、4年,调整为2年、2年、3年,这是对2021年以来推行的新军官制度的修正,也是对“前慢后快中间稳”军官晋升机制的基本否定。
新的士兵制度施行后,义务兵和初级军士按固定年限服役,中高级军士服役年限延长,职业化特点越来越凸显。 大家都知道,新的士兵制度,将军士的军衔分为“三等七衔”,具体为: 初级军士:下士、中士。 中级军士:二级上士、一级上士。 高级军士: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记得延期服役刚开始推行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之所以部分战友会选择延期服役,其实还是为了能够逐月。在高套一级不一定很有把握的情况下,在晋升名额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或许延期服役成为了最为可靠的,可以达到逐月标准的方式。
随着2021年“职业化大礼包”和有关逐月的那张“神图”,让很多现役军官担忧未来退役该如何选择?虽然现在有一些政策规定已经明确了条件,但是具体的实施细节并没有出台。估计也只有《退役军人安置条件》出台后,才会知道如何具体的退役政策。
依据新的士兵制度,可适当延长中高级军士服役年限,实行“4+X”弹性服役,且每年都有晋衔机会。着眼推动军士队伍职业化发展,结合军士能力生成特点规律,适当延长中高级军士的服役年限,实行“4+X”弹性服役,最大限度稳定保留成熟骨干、用好职业“黄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