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招投标市场,全国各省市正热衷于推进“评定分离”的方法,认为这是在招投标领域实践“放管服”的一项改革,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这项政策存在先天性的不足,不应急于推进,急于推进可能就像部件不全,悬崖行车,是很大的风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