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原标题:五年前被欠的工资现在还能讨要吗本期主持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王鑫 方大丰读者来信编辑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务工人员。2018年3月初至4月底,我曾跟着一位老乡到工程项目做普工。因为法律意识不强,当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每日只是把工作量记在工时记录本上,共计工作39.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池长该 本报讯 “10年前借出去的钱,原本以为肯定没希望了,没想到能全额收回,真的太感谢检察官了!”日前,陈某甲笑容满面地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苍南县检察院检察官黄秀华的手中。
12月18日,务工人员张某兵咨询称,2016年春节过后,他与同村老乡一行6人前往成都打工,并于同年3月与某建筑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且在2016年3月至2024年3月先后被公司派往3个项目工地工作。后因公司资金链断裂,工资被拖欠,张某兵于2018年3月离职。
如果是单纯地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用人单位又确实没钱,虽然保证会还,但是一时又还不上。劳动者打官司吧,担心和用人单位关系搞僵,更难拿回报酬,不打官司吧,劳动仲裁时效只有一年,如果自己超过一年不起诉,事情就会更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