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退役军人在教育事业贡献力量,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和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印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摘要二十三条》退役士兵重点关心的学历教育政策,涵盖中高职、专升本、成人本科、普通本科、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考、复学、资助、培养及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点,搭建退役士兵学历提升便捷通路,助力退役士兵提升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