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条上,看了很多新闻,好多人都在说深圳的房东如何的黑心,其实不能一概而论的,而是个别存在的现状,特别是现在深圳很多城中村的房子都被外省的老板承包,就是大家所说的二房东,很多人都说他们很黑心,这点我是不反驳的,如果站在投资者的角度,他们的出发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涨房租无可厚非,但是也有很多二房东诈骗而跑路的,这种事件在网上新闻经常有看到,全国各地都有,不止深圳才有;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但是对于在深圳的我们来说,不知道要几个前世我们才能换来一个遇上好房东的运气。如果说社会是个大染缸,那么房东对于初到深圳准备租房的人来说可能是染缸里最乱的颜色。现实中的房东可没有《功夫》里的包租婆那般可爱。
毕业季,是来深毕业生的租房旺季,很多老“深圳人”都会自觉的避开这个月份,但也有极大一部分人,合同一年一签,所以毕业季也是他们每年的换房季,再加上3到5月跳槽季的影响,很多人集中在这个时候换房,种种一切构成了深圳每年热闹非凡、堪比非洲草原大迁徙的“租房季”。
2016年,原告购买一被告朱某的房子,交付后居住多年,该房屋系朱某于2010年购买二被告高某的房屋。该房屋是采煤沉陷区,当时尚未办理产权登记。2023年该回迁安置房屋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原告与一被告电话联系后,一被告表示自己无法联系到二被告高某。遂原告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