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天津)官方网站获悉,6月19日,天津出行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出行”)收到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交(总)罚〔2025〕06766号。内容显示,天津出行的违法事实为: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今天(23日),天津发布网约车细则。天津对于网约车的《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许可条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天津市依法纳税,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数据信息在天津市备份,同时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需为七座及以下乘用车,满足最新排放标准,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天津网约车新政又要出台了。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最近多个城市的司机爆料,收到了运管部门以及平台的通知,通知内容均为清退信息,其中天津市滴滴平台发出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根据天津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非天津牌车辆不符合天津市管理要求,从5月25日开始将逐步清退,建议司机更换为天津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