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半月谈公开遴选公务员,本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及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不过,在具体的操作中,由于年龄条件的严格规定和“一刀切”限制,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有意愿的去不了,刚培养的留不住”“二次择优卡住优秀基层干部”等问题。
35岁成门槛,也违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的明确要求。资料图,图片来源:新京报网公开遴选干部,本是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及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
在职场中,有个“35岁效应”,即个别企业等市场主体在招聘时会附加一条“35周岁以内”的条件约束。“35岁效应”在不少机关单位同样存在,比如在省市等单位遴选中,除了学历文凭、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要求,还会设定“35周岁以内”的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