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这一部门大家可能会比较陌生。简单来说,人防办主要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包括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适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等。
开发间接费有争议一、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取得成本,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费用、安置及动迁费用、回迁
假设地下停车位按照300元/月计算,一千个车位一年则30万的车位租金收益,如这笔钱归开发商则是一笔高额利润,如这笔钱归全体业主所有,则每年公共收益则多了30万元,十年即300万,如此巨额款项到底花落谁家,是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法律法规对此并无具体明确规定,各地法院裁判尺度不一,一直让大家感到非常困惑,现在终于有了统一答案了。
随着私家车数量急剧增长,小区地下人防车位成了 “稀缺资源”,价格一路走高。小区人防车位该不该收费、谁来收费、怎么收费?争议日益增多——使用权一卖70年,合不合法“开发商没按规定配建足够的小区停车位,现在把人防工程改造成二层机械车位,以弥补差额。
睇真D小区人防车库的收益权,该归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这一问题因为锦绣柠溪小区业委会接收了小区的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而引发争议。开发商与业委会打起了官司,称主管车库收益应归开发商所有;业委会则表示,地下车库投资已计入商品房价格成本,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小区建筑区划内除了专有产权和属于市政的道路、绿地之外,剩余的土地、道路和建筑物都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小区地下车位的权属争议成为业主维权的焦点。尤其是人防车位(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人防工程),因其特殊性,法律权属模糊,导致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频发。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文√辛小五图√徐立业对于小区停车场,相信不少业主都使用过并购买或者租用。亲,也许您买的停车场是租的呢?传统车库产权归投资人这个很好理解,一般的小区车库,包括地下常规车库,谁投资谁谁拥有收益的原则,车库和车位投资一般由开发商建设,小区人防工程产权应属国家所有小区车位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