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高”发布司法解释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主题)拒不执行支付劳动报酬等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副题)中工网北京11月18日电(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卢越)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现实生活中预见会被起诉、甚至预先设计逃避债务等待起诉的情形比较常见,因刑法对于拒执罪的规定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所以司法实践中常因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导致法院对法律文书生效前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畏手畏脚。
“两高一部”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健全完善拒执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
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规定,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基于这个对拒执罪界定,一般就会认为拒执罪是在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