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作为市场经济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大宗商品交易在现代社会发挥着巨大作用。想想我们的日常生活,给汽车加油、买一部新手机、点一杯咖啡……这些消费追溯到源头都基于国际自然资源交易,而大宗商品交易商正是这些交易的“经手人”。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东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通知提出,将《交易规则》第3.7.10条中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托凭证的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最低价的孰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