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刑事庭成功化解一起故意伤害引发的赔偿纠纷,书记员孙文娟主动介入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被告人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以公平正义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以高效司法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一直是人民法院的追求和实际行动。如何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彻到刑事审判的每一环节?融安法院审结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结案了事不是最终目的,案结事了才是法院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故意伤害悔不该镇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和解获缓刑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故意伤害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被告人也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认罪认罚。
法治副校长:俞露烟,女,1982年出生,现任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福明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十余年,4次荣立三等功,担任过鄞州法院少年家事庭副庭长、鄞州区中小学法治教育辅导员、鄞州区基层宣讲“三五支队”分队长、鄞州区关心下一代法治护航员等职。
近日,故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被害人及时得到赔偿的同时,也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促成反目工友握手言和,这不仅是当事人间关系的最佳走向,也是案件办理的“最优解”。
“两年多了,终于拿到了赔偿款,再把欠的医疗费还上,一家人能踏实过个年了……”审判庭外,当事人赵某如释重负。临近春节,江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同时化解另案交通肇事罪案件(刑事附带民事)、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产生的执行、执保等多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