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天气不错,相信很多人都在计划着外出赏花赏景,可是,家住荷塘区太阳村的刘女士却没有这个心情。因为她家的房客在没有付清房租费的情况下,竟然跑了。 按理说,450块钱,钱也不算多,刘女士怎么会如此气愤呢?
租客的身份信息?不知道!租客租用出租房的用途?也不知道!即便这两种最基本的信息都不知道,两位房东依旧选择了“绕”过社区,把自己的房子放心大胆地租给了租客。 当社区发现租客正在出租房里做着不该做的事情时,两位房东后悔不已,在极力辩解之余,他们也无奈地接受了来自社区和公安机关的处罚。
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摄影记者 邹斌通讯员 宋子文实习生 段玉枝 罗裕琛 罗萌瑶“《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是为了适应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需求而应运而生,它的实施对租户、房东乃至整个租赁市场均有积极作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邱一恒说道。
闽南网5月7日讯(闽南网记者 苏毓茹 通讯员 王泉源)近日,记者从丰泽公安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今年以来,丰泽公安持续开展出租房屋检查专项行动,处罚涉及流动人口违法行为71起。
近期,长乐区多名房东因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遭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福州的房东们,请务必遵循规定,及时登记承租人信息。7月19日,长乐航城派出所民警在推广“福州e体+”小程序时,发现房东兰某出租房屋却未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
一些房东出租个人房屋,却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民警以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现场对吴某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吴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其务必依法管理租赁房屋,切实履行出租人义务,及时做好承租人信息登记并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