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的推进,很多从农村进城上学、务工的农民,在享受城市红利的基础上,纷纷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但随之而来的,又是另一番困扰:随着户籍农转非后,之前在农村享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自建的房屋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会受到影响吗?
前言:部分农村居民“农转非”后,非常关心与“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的一些问题,从本质上来讲,农村居民把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就没有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只享有原本宅基地上自建房的所有权,但是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宅基地上有自建房,就能在享有自建房所有权的同时,也就间接享有自建房底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毕竟自建房不能和宅基地分开,总不能单独在迁户口的时候把房子背走吧。
农村户口是我国户籍制度中面向农村居民的身份标识,每个人从一出生就需要上户口,户口是人生中重要证件之一,而户口又分为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而农村户口是依附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户口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申请权、各项补贴福利等权益,而城镇户口是以城镇居住地为登记基础,享受着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农转非”又称农业转移人口,在过去,的确有很多农业户口的人因为进城落户变成了非农业户口,和城镇居民户口相对比,这些人也享受了一些不公平的资源,尤其是在前二十年,很多非农业户口的人在就业,读书这方面都受到了阻碍。
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生效,卡了三十年的“农转非”回头路,竟给四类人开了绿灯?只要服役时户口迁出,退役后凭退伍证,不用等村里审批,直接就能把户口迁回农村,重新当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集体分红一样不少,这可是国家给军人的特殊保障。
资料图。图/IC photo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开城镇柯庄村的居民反映,2013年,当地推广劳务移民,推荐他们去宁夏石嘴山市务工,并承诺“如果不适应、不满意石嘴山市的生活,可以再随时回固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