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5月21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四川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葛仁鑫)为进一步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四川省教育厅牵头拟制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相关规定,6月18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共五章三十条,明确了教育惩戒的职能职责、适用情形、禁止行为、救济举措等具体措施,自今年9月6日起施行。四川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自此有“法”可依了。
来源:【中国教育报】本报讯(记者 葛仁鑫)日前,四川省教育厅牵头拟制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6月18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近年来,中小学教育惩戒的边界和尺度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近日,教育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教育惩戒的职能职责、适用情形、禁止行为、救济举措等具体措施,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近日,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中小学办法》)和《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高校办法》),两份文件均自今年9月6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1考核对象是哪些?
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2025〕1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四川省教育厅牵头拟制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11种情形:(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