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给大家讲个真实故事,顺便把“修公路占地怎么补偿”这事儿说清楚。去年秋天,即墨区龙泉街道的老王急匆匆找到我,手里攥着份《征地告知书》直哆嗦:“孙律师,修高速要占我家5亩地,村里说每亩补3万,可隔壁镇去年修路补了6万!这差价能要回来吗?”
因为修路占了耕地,在农村是很常见的事情,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一样,补偿款的标准也不一样。基本案情:近日我们接到了一位当事人的咨询,家住安徽的刘先生2016年的时候接到了通知,因为修路要占用他家的3亩耕地,但是每年只能给2000元的补偿,连续给20年,刘先生觉得给的太少了,不同意签订合同,没想到这个时候村委会找到了他,表示如果不签订合同,村委会就要把耕地的使用权收回。
8月28日,记者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获悉,经研究决定,为保障平遥县社会经济发展,平遥县政府拟征收宁固镇宁固村、中都乡曹村等22个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总面积2296.623亩,用于国道241线平遥香乐至沁源后沟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用地。
为切实做好“国道210白狼城至子长二级公路改建工程”的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切实维护被征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法律及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我市近年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标准,综合本次征迁范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来源:【人民网】随着气温逐渐回暖,各地逐渐迎来了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农用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饭碗田”,耕地红线既是维系国计民生的生命线,也是不容触碰的法律高压线。那么,能否将耕地擅自改作他用?非法占用耕地会有什么后果?让我们一起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能否将耕地擅自改作他用?
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金预征地告〔2025〕第6号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根据沪金规划资源选预〔2025〕7号,国家拟征收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20组范围内集体土地。一、位置金山区枫泾镇贵泾路(启高路)东西两侧,枫泾镇G320国道以北、规划河道以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