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违约金如何调整?【法官说法】基本案情2017年4月10日,原告与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对案涉小区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履行期间自2017年4月10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止,该合同未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