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巩固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不断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颖) 16日,南京市鼓楼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北新区、江宁区等区纷纷发布2025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记者梳理发现,公办小学入学不再要求提前一年在施教区落户。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要求,3月1日前,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细则。截至记者发稿前,成都市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青羊区、温江区、新都区、新津区、金堂县、双流区、都江堰市、简阳市、邛崃市、彭州市、龙泉驿区、高新区等区市县2022小一和小升初招生政策已经出炉。
记者从梅州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2025〕12号)等工作部署,2025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继续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