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炎热时很多人喜欢呼朋唤友一起去野外游泳感受大自然的清凉但这种行为往往易导致被困、溺水甚至是死亡结伴“野泳”同伴溺亡,陪同的人需要承担责任吗?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野泳”溺亡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
天气炎热不如一起去野泳吧......殊不知意外正在悄悄降临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野泳”溺亡引发的赔偿纠纷案件结伴“野泳”同伴溺亡,陪同的人需要承担责任吗?案情回顾2024年7月,因天气炎热,苗某邀约杨某、龚某前往当地一水库游泳消暑。
北京晚报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与云南哀牢山有关的话题数次登上微博热搜榜。不少游客趁假期涌入哀牢山,原本人迹罕至的“禁区”变成了游览打卡的“景区”,以致当地管理部门不得不紧急发布告知书,重申“未开发区域严禁进入”。
每到夏天,为避暑纳凉,人们结伴到野外河流、水库、湖泊等水域游泳戏水的现象较为多见,游泳时出现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很有可能从“溺水”一不小心就成了“溺亡”,那么相约出行游泳的过程中如果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行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