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于房屋产权的变更和户口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围绕户口问题有时会引发纠纷。李先生和王女士于2019年8月25日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先生将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一套自有住房出售给王女士,房屋总价款为47.5万元,王女士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收到房款后三日内,李先生应当协助王女士办理过户手续。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超 吴婷 记者 张晓培)购买一套“学区房”,当这套房屋过户之后,卖方两年多才迁出户口,导致买方的孩子未能在心仪的学校上学。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学区房”引发纠纷的案件,判决卖方应支付违约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