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火了,网上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再用于经营收款”,近日,记者从央行相关部门获悉:这样的理解纯属误解。“在明年三月份以后,我们的市民朋友还是可以使用二维码进行收付款。
中国人民银行在2021年10月12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通知中有两点需要大家注意:第一、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这件事儿真实情况是,个人收款码确实在3月1号之后就不能用了,但只是针对经营性收款,说白了,你做生意,比如摆地摊、开个店,过去把个人收款码往那一放就能收款,以后不行了,不能再用个人收款码收款,得申请个特约商户收款码。
这份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落地的新规指出,“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近日,浙江杭州明前茶“抢鲜”上市,某茶农在销售过程中,遇到网上买家通过视频买茶叶,自己出示“收款码”后,竟被对方盗取支付宝内资金。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对方是利用收、付款码页面切换的短暂瞬间盗用了茶农的钱。
11月26日19点22分,上午这条消息的原作者北京日报客户端发布更正稿件《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禁止商用?澄清:个人收款码规范,商户收款不受影响》,写道“11月26日上午,本端报道‘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后迅速更正为‘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以新媒体已更正版本为准。”
对于银行来说,新规意味着开拓业务的好机会,导报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厦门不少个体商户还没换码,随着3月1日的临近,近期一些银行纷纷展开了营销攻势,或是手续费优惠,或是展示强大的业务功能,尽可能地吸引要“转码”的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