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徐驰)新民晚报新民App曾报道了市民尹先生在淘宝App上的“阿里健康大药房”内,购买了一支海尔耳温枪,谁知只用了不到10次,电子显示屏就出现异常(详见《新买儿童数字体温计显示乱码急煞“新手奶爸”客服竟然始终“无反应》,链接:https://news.xinmin.
近日,消费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购买该项增值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提供该项增值服务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来源:【商丘日报-商丘网】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商产业的飞速发展,人们通过网络平台购物已非常普遍。网络购物有价格便宜、选品直观、发货迅速等特点,深受消费者喜爱。但在大家享受网络购物之便的同时,风险也相伴而生。近日,梁园区人民法院便受理了一起在网络平台购买商品引起的纠纷。
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张珊珊 快件“被签收”的事,许多网购者都遭遇过。“有时候取快件总是和快递员对不上时间,往往会在快递员的要求下,快件由小区门卫或单位传达室签收。这样一来,我还真有些不放心。”市民王女士说,真的不愿意自己的快件“被签收”。
网购与快递几乎是一对孪生兄弟,“无快递、不网购”。因此,快递服务质量如何,必然影响着消费者网购的合法权益。9月26日,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率先发布《快递行业服务质量调查报告》。这是继去年电商行业后,广东省消委会发布的第二个针对行业的消费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