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政府有关部门对住房维修基金缴存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若要动用维修基金对小区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进行维修,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维修方案亦须经过法定程序通过后实施。
据荔枝新闻7月6日报道,此前,南京的某小区因年久失修,高层消防系统无法正常使用,业委会动用维修基金500多万元,通过公开招标,与南京恒天伟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消防改造合同。然而,施工结束后,不少业主发现,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量确认单》存在很多问题。
既然说到专项维修资金,那肯定就要提到各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例,广西新的细则2025年2月还在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有效的是2011年那一部,暂时先拿2011年的来说,新的那部正式实施了我在开一篇。
本该用于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却成了某些人的“提款机”。业主们发现时,整个资金账户已被动用近1200万元。这事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地新城小区。根据法律法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