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拓宽了垃圾处理费缴纳渠道,聚焦民生关切,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费用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公平与资源节约。
    广西新闻网南宁12月28日讯(记者 许乾雷 实习生 覃茂彬)27日晚,南宁市举行2015年第10期电视问政,本期电视问政主题是“城市管理”,南宁市青秀区区长韦敏宏、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郭维宁、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陆彦明三家单位领导在问政现
记者昨日从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后的《办法》拓宽了垃圾处理费缴纳渠道,聚焦民生关切,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费用减免政策,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公平与资源节约。
垃圾处理费不再按户定额收取,而是实行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等差别化的收费政策;不分类投放垃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3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关于生活垃圾收费标准调整,涉及北京、福建、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西藏、新疆、云南、浙江、重庆等23个省份。
近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亮点多多,例如:推行产地蔬菜干净上市、推进光盘行动、公共场所设置专门的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设施、生活垃圾收费逐步实行分类计价...
11月2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办公室获悉,《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南宁市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个人进行奖励,每年评选一次。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于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下午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南宁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黄宗成;中共南宁市委新闻发言人,中共南宁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彭志杰;南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中共南宁市
近日,南宁一市民向南宁晚报记者反映,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屯里村内的垃圾集中堆放点从过年之前就不再有工作人员前来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堆积已有一个多月,臭气熏天,周围居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负责清运垃圾的南宁红星鲜活禽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表示,2月28日恢复每日一清的工作。
沙发旧了想丢了,桌椅破旧了不想要了,家电超期“服役”想换掉了……最近,南宁市民韦女士发现,家里大件家具和废旧家电想要清走可不容易——小区物业不负责清理,旧货市场不要,废品收购站要看材质。如何解决?本报记者就此走访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