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9月9日,据“深圳医保”公众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全市参保人医疗保障待遇稳中有升,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负担总体减轻,普通门诊年度限额、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报销待遇提高,医保个人账户可灵活使用。
日前,为持续优化医保支付方式,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深圳市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实施细则(试行)》出炉。该细则有何亮点?门诊费用结算标准有何变化?小南为您解答!出台背景《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于10月1日实施,对深圳市原有医保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将正式实施。记者日前就《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出台的背景和具体规定,采访了相关负责人。一、《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国家和广东省相继出台医疗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与此同时,群众医疗保障需求也有新变化。
2023年,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推动修订出台《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分别建立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制度,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市民群众关心关注问题,在健康中国、幸福中国建设中打造“深圳医保样板”,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记者从广东省医保局官方网站上最新获悉,自11月1日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支付标准的制定,还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提到,纳入《药品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参保人在其生产医疗机构使用,或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调剂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治疗脱发、减肥、美容等药品不纳入医保目录。
近日,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我市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纳入我市居民医保范围,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预计每年有约10万名儿童受益。
【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7日消息,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完善深圳市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将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学龄前儿童纳入深圳市居民医保范围,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