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深圳就放宽深圳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有关事宜发布上述通告,其中提出:按照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规定:通过放宽申请条件方式获得的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仅限于办理“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车辆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35kWh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新车注册登记。
4月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购买门槛。通告称,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调整深圳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
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将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新政策从6月7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栗翘楚)2022年12月3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称,将延续放宽混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允许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小汽车的个人申领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小汽车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