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工作,规范检测收费行为,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经研究,现将我省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制定的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今天,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获悉,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省药械招采平台挂网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试剂价格情况,经研究,决定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价格。
今日起,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要求陕西省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最高限价60元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38元,5人混合检测和10人混合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10元,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