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1年8月19日,刘女士的丈夫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不幸身亡,留下一儿一女。屋漏偏逢连夜雨,一年刚过,刘女士又被自已的公公、婆婆告上了法院,要求刘女士立即腾退长沙市北区××号楼××单元××室房屋。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徐晔桦 古林家住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的王老太已86岁高龄,一直在家安享晚年的她最近却遇到了烦心事。因养老房产被过户给孙女,老人无法回家,一怒之下,老人把儿子、儿媳及孙女一起告上了法院。
老张问:和父母同住了二十多年,这老房子,我也该有居住权了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通过签订合同、订立遗嘱等方式,约定你可以居住在别人的房子里,往往都是无偿的,居住时间也可以自由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