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某混凝土公司股东陈某在被告知终止劳动合同后,向公司讨要未支付薪酬,公司却以“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是实现公司盈利,不是领取报酬”为由拒绝支付。一案两审,法院认为“提供了劳动就应当有报酬”,最终判决新疆某混凝土公司支付陈某工资85562余元。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7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 通讯员 闫静 王玉平)如果你是公司股东,但是又干了员工的活,公司需要向你支付工资吗?对于不少创业公司来说,可能会面临这样的现实问题。7月28日,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且看法院如何判决。
扬子晚报网4月13日讯(通讯员 孙超 记者 张可)近日,某软件公司的员工小闻向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求助,反映自己已经离职,但是2月份工资仍没有着落。据了解,公司因股东之间存在纠纷,导致小闻的工资迟迟无法支付。
鲁法案例【2025】300(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原告李某诉称,其系被告某公司职工,双方明确约定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但被告未支付过其劳动报酬,亦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被告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原告被迫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现将被告诉至莒县法院,要求:1.
近期,秦州法院成功调解了11起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名称变更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平衡了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原告前身为某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系自然人独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刘某100%持股。
小东满怀期待地踏入A公司,可工作仅三天他就收到一条微信消息——“你不用来上班了。”不仅如此,他很快发现公司已经悄然注销……那么,小东能要回这三天的工资吗?近日,厦门同安法院发布一起案件2024年8月,A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小东通过面试,于8月14日正式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