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围绕“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这一要求,甚至多次出现误读和谣言。在2月15日微信、支付宝双双辟谣“使用个人收款码要补税”后,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市场上已有银行借此推广旗下聚合收款码和数字人民币收款码,还有不少消息称新规执行后将利好各家聚合支付服务商,甚至是代办公司营业执照的中介也开始“蹭热度”推广自身业务。
每经记者:李玉雯 每经编辑:段炼,廖丹近日,“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冲上热搜,在各大社交平台刷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一消息源自央行近期发布的条码支付监管新通知。
这件事儿真实情况是,个人收款码确实在3月1号之后就不能用了,但只是针对经营性收款,说白了,你做生意,比如摆地摊、开个店,过去把个人收款码往那一放就能收款,以后不行了,不能再用个人收款码收款,得申请个特约商户收款码。
针对《通知》提到的“对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收款条码用户参照特约商户管理,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收款条码”问题,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微信支付和支付宝近期发布公告表示,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