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起去做的试管婴儿,孩子出生了我们却离婚了。”近日,家住硚口的郭女士抱着不到3个月的宝宝来到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称想上户口被告知宝宝为“私生女”,想讨个说法。2000年,25岁的郭女士与大她6岁的汤某结婚,在一次宫外孕后,因输卵管堵塞,郭女士四处求医也无法怀孕。
红网时刻新闻9月11日讯(记者 周曼 通讯员 钱春香 尹涵瑾)近日,新晋“奶爸”李先生为家中的新成员办理出生相关证件时,在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手机下载湘易办APP,进入APP“一件事一次办专区”,不到半小时就完成线上出生医学证明、上户的申请,不用出门,不用来回跑
“它改变了人们对自身和人类最亲密关系的理解。它影响着城市的建造和经济的变革。它甚至改变了人们成长与成年的方式,也同样改变了人类老去甚至去世的方式。”它是单身潮。这段话出自纽约大学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所著的《单身社会》一书。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董兆瑞)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获悉,12月11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前期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新生儿入户、户籍类证明、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等五项户政业务“跨省通办”工作。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者永涛 随着宝宝的降生,新生儿的户籍登记成为了家庭中的重要事项。然而,许多初为父母的人对于具体的办理流程并不了解。为了帮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并顺利完成新生儿的户籍登记手续,9月6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特别推出详细的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经“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后,12月8日起,“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申请人,在入户申请经户籍地审核同意后,受理地可直接为申请人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且打印的《居民户口簿》上均附有户籍地的“户口专用章”,从而使“跨省异地出件”成为现实,进一步压缩了“长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公安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进优化公安机关户籍领域政务服务,厅治安总队在推动实现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基础上,依托升级改造后的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省库与公安部人口信息库全部对接。
近日,居住在安徽合肥的铜陵人方某来到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户政中心咨询新生儿入户问题。自去年11月开始,合肥市公安局创新推出长三角区域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以办事人实际居住地和拟入户地公安机关之间的信息流转替代办事人两地来回奔波,实现“一地办理、网上流转”。
为了解决这个困扰多年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广西公安厅治安总队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新生儿落户“全区通办”,也就是在广西区内有两项公安业务不需要再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就近户籍派出所即可办理,实现就近办,异地办。
乌鲁木齐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青霞 通讯员崔跃荣报道) “孩子出生后如何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未婚妈妈能否为孩子落户”……近日,针对新生儿父母普遍关注的落户问题,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明确新生儿出生户口登记实行随父或随母自愿原则,孩子出生一个月内,可由
红网时刻新闻8月4日讯(通讯员 向征 龙颖臻 麻秋慧)“没想到现在新生儿落户,网上就可以办理,现在办事真是越来越方便了。”近日,花垣县边城镇南太村村民吴先生成为该县首例通过“一件事一次办”平台线上办理新生儿上户的居民。
8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公安机关获悉:贵州省即日起启动新生儿入户“省内通办”,即在中国境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且其中一方为贵州户籍、婚内生育、新生儿不超过1周岁、随父亲或母亲在贵州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申请人可向实际居住地或新生儿出生地等任一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