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据江苏省人社厅消息,该厅近日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后,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在原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63元,二级234元,三级228元,四级223元。
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人社厅与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2020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通知》明确,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
大河网讯 河南2024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有新调整!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3209元此次保险待遇水平调整对象有哪些?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