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离婚时取得了女儿抚养权,将一套房产过户给年仅四岁的女儿。两年后,大林又以监护人身份通过赠与的方式将该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前妻认为,大林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女儿的合法权益,遂以女儿的名义将大林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赠与合同无效。女儿的诉请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应予支持。
法治日报父亲将房子送给自己年幼的女儿,过段时间还能要回来吗?北京昌平居民何志强(化名)与妻子离婚后,取得了女儿何娇(化名)的抚养权。何志强将一套房产赠与了时年4岁的女儿,两年后,其又以监护人的身份通过赠与的方式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法律咨询】我们因拆迁得到两个宅基地,一个是爸爸的,一个是爷爷的。爷爷过世后,父亲把爷爷户口本上的户主改成当时没有结婚的小妹的名字。2013年小妹结婚后得到了宅基地并拿走了户口本(奶奶的户口也在上面)。结婚至今两年多,小妹从来没有来看过奶奶和母亲。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具有抚养子女成人的法定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法定义务。在实践中,父母出于对晚年生活的考虑,多有通过附义务赠与合同的方式将大额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任意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