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儿子“丁克”,怕婚姻变动自家财产被儿媳分走,近日,70岁的广州市民陈女士(化名)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将房产指定由儿子个人继承。陈女士早年丧偶,此前先后经历继承家公与丈夫遗产的过程,深感其中麻烦。如今,陈女士的独子已40多岁,结婚仅2年,婚后尚未生育。
现在有不少家长在购置房产时,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父母看来,这样做好处很多,可以规避税费、规避家庭破产风险,甚至提前为孩子准备婚前财产,保护子女的权益。那么,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可能会有哪些法律隐患?离婚时可以分割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吗?原则上不可以。
大张和妻子为了8岁的女儿能上名校,共同出资购置了一套学区房,产权登记在女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原则上不可以。《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产该如何分配?离婚后,我们的欠款还有房产怎么分配?虽然按揭是你老公支付,但如果你们婚后没有特殊的财产约定,婚后还贷一般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比如,你老公用公积金、工资还贷,公积金、工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双方应当平分。
房产登记在子女或者他人名下的不能直接作为夫妻财产分配,有可能是曾经赠与子女的财产已经属于子女所有,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也可能是其他原因登记在子女名下名义上是子女的实际上是夫妻的,但是必须变更为夫妻名下才能分割,不能直接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财产。
如果是2021年1月1日以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两人结婚后,任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女方认为该房产的购买和出售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出售后的增值款项吗?# 01案情回顾小明(男)与小美(女)于2014年5月登记结婚,后双方因家庭矛盾于2021年开始分居。
房子,几乎伴随国人的一生。父母为了让孩子上更好的学校,要考虑买学区房。夫妻俩生了二胎,房子不够住了,要考虑换大房子。孩子长大了到大城市工作,要考虑租房。谈婚论嫁的年纪,要考虑买婚房。年纪大了,又要考虑去一个冬暖夏凉的地方居住、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