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职工巫某向某县总工会咨询带薪陪产假(照顾假)事宜,称自己在配偶生产后向用人单位某钢铁公司人事部门申请休假,单位相关人员对此规定不详,拟按事假处理且需扣发相应天数的工资。巫某特向工会咨询并寻求帮助。
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新闻】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问答如果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怀孕、生育、哺乳期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只要女职工没有主动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长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昨日“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引发关注相关话题冲上热搜据最新统计,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云南等约20个省市,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最多的是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