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部分子女提起继承诉讼要求继承分割登记在其他某子女名下的房产,该房屋是否属于父母的遗产?早在2002年,王老太夫妻购买了宝山区一户房屋,但该房屋并未登记在夫妻俩名下,而是挂名登记在儿子李二名下。
□ 本报记者 黄辉□ 本报通讯员 陶然父母资助子女购房,有的出资一部分、有的出资全部、有的是婚前购置、有的婚后才买,情况多种多样,这就导致房产归属在认定上存在复杂性。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如果是2021年1月1日以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两人结婚后,任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图为案件回访现场,承办法官询问刘奶奶身体状况及生活现状。◀图为案件回访现场,刘奶奶的女儿向承办法官介绍母亲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沿袭了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那么,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共同生活的父母是否享有财产权?
生活中,我们有一些古老但未必适用于当今社会中的观念,比如“父债子偿,天经地义”,又比如“父母在,不分居别财”。在古代,父母的财产与子女财产往往出现混同状况,甚至法律鼓励这种混同,强调父母在世时、子女非特殊原因不能分家,也不能攒私财。
大林与小丽新婚,大林父母出全款购置了一套房屋,登记在自己儿子名下。五年后因感情破裂小丽起诉离婚,并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大林主张系父母赠与自己个人的财产。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应结合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对该房屋的付出予以考量。
案情:2007年,冯先生夫妻出资500万元购买两间商铺,分别登记在子女名下,当时儿子不满18岁,女儿22岁、刚参加工作。商铺租金由冯先生夫妻收取。2017年,冯先生夫妻经营失败,负债累累,被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冯先生别无财产,除了已经升值的两间商铺。
近日,北京市的徐铭(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咨询,多年前,自己与妻子共同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如今,徐铭与妻子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孩子尚未成年。对此,徐铭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可以与妻子分割这套登记在未成年孩子名下的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