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有关政策的通知》出台,《通知》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居民医保由按月参保缴费调整为按年参保缴费,2023年度缴费标准为497元/人/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为了依法依规组织参保,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分类精准施策,巩固全民参保成果,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低收入人口和已脱贫人口动态100%参保,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大理市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员:根据《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大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大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我市于2022年7月1日起开始进行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员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征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