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后未及时办理过户及保险合同变更手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近日,罗田法院道交审判合议庭审结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对此给出了答案。案情简介2024年1月,黄某被周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伤。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随着市民风险意识的提升,保险产品已经成为不少家庭的必备, 近日岛城的降雪导致交通事故多发,也让不少车主体验到了保险的作用。但是否只要购买了保险就会得到理赔?保险公司拒赔有何依据?
岁末年初,购新车的人很多,二手车的交易市场也非常红火。而为了赶搭二手房交易税的优惠,年末不少人也加紧了买卖楼盘的进程。当生活中发生这些重大的事件,相信绝大多数人都知道,转让或转售房子、车子,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买卖机动车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案情介绍 2021年12月1日,许帅(化名)驾车在普通公路超速超车,与王岩(化名)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王岩受伤。交警认为许帅负事故全责,王岩无责。经查,许帅驾驶的肇事车辆,登记在原车主刘畅(化名)名下。
来源:【新黄河】新黄河记者:李震 现实生活中,二手车买卖十分常见。买卖双方有时出于简化流程、节省费用等原因,在车辆转让并交付使用后未办理过户手续。此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当由谁承担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