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佳主张,于毅于2020年1月20日向晓佳借款5万元,晓佳将5万元现金交给于毅的时候,于毅给晓佳出具了借条,但晓佳在搬家时不慎将借条丢失,关于借款的经过是双方通过微信协商的,晓佳为此提供了与于毅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证实。
在现代社会中,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通讯工具。我们经常通过微信与朋友进行聊天及转账操作。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我们可能需要将微信聊天记录打印出来作为证据,用来提交给法院或提交给律师,那么该如何实现呢?
在每个人都很忙、见面和聊天成为奢侈的今天,可以说,微信架起了亲人、朋友间了解彼此生活的桥梁。微信集语音、短信、支付、游戏等功能于一体,大家用微信打车、购物,甚至是借钱、谈生意,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也常常被作为证据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