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政府发布的《徐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办法》(自2012年1月1日施行,2025年仍有效),结合最新政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奖励与补贴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人每年领取 30元,或一次性领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广西农民符合条件的可在60周岁时申领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直至去世为止。